我有点漫不经心,甚至有点神经病。开始在房间里踱步,我想好好思考一下,从认识一个人到喜欢到热恋到终尾我一共花了多长时间,把日志拨回两年前才清楚的发现,原来喜欢的忽略不计,热爱的却一直都在,只是这冷却的时光也格外的短暂。

我的心灵仿佛在某一刻暂且通透了一些,如果让我咬文嚼字的去描述此刻:去他妈!

我厌倦了!